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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2020年9月10日,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与佛山都市医院正式签署了《产前诊断会诊、转诊服务合作协议书》及《产前筛查服务合作协议书》,双方将以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双向转诊、联合医疗、资源共享等方式进行合作。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利、平等合作”的原则,为佛山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根据协议,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将为我院提供产前诊断会诊、转诊绿色通道,双方将联合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促进我市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产前筛查与诊断质量,确保高风险疑难病例转诊、会诊渠道的通畅,从而有效防控出生缺陷。
此次协议的签订促进我院与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共同协调发展,加强医疗合作,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有利于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医疗服务、健康保健。双方医院不仅能实现患者的会诊、转诊交流,同时也能增强医护人员的业务交流,提高医护人员的水平,真正为佛山地区的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